如果你經營一家企業,並且你的利潤在車禍後下降,這不足以表明經濟衰退是在事故發生後發生的。在昆士蘭州機動車事故索賠中,您通常需要證明與事故相關的傷害降低了您的工作、管理、監督、旅行、工作報價或服務客戶的能力 - 並且這導致了真正的財務損失。
對於自僱者,包括清潔工、商人、司機、自僱人士和小企業主,最有力的主張通常結合醫療證據、財務記錄、會計證據、客戶或員工證據,以及排除經濟衰退的其他商業原因的明確解釋。
例如,從事清潔業務的原告必須在權衡機率的基礎上證明與事故相關的傷害導致或重大導致了業務利潤的下降,而不是由於不相關的商業因素(例如合約損失、市場狀況、人員配置問題、季節性、管理不善或一般業務衰退)造成的。
在昆士蘭州機動車事故索賠中,這個問題通常作為原告在車禍和民事責任框架下對過去經濟損失和未來經濟損失/賺錢能力受損索賠的一部分而出現。焦點不僅在於事故發生後利潤下降,還在於原告的獲利能力是否受到損害,以及這種損害是否產生或可能產生財務損失。
我們以清潔業務場景為例:
1. 建立「但是為了」的立場
原告應先確定該企業可能獲得的收入 但為了這次事故。這需要比較:
- 如果原告沒有受傷,企業可能獲得的利潤;與
- 事故發生後實際賺取的利潤。
對於商業損失索賠,法務會計證據通常會分析「如果沒有」情境與事故後實際表現之間的差異。 原告必須證明事故後的衰退與事故造成的身體或心理限制一致。
例如,在清潔業務中,原告可能依賴證據證明,由於腰椎損傷或其他與事故相關的損傷,他們不能再:
- 執行繁重的清潔任務;
- 持續彎腰、舉起、跪下、拖地、吸塵或搬運設備;
- 工作相同的小時數;
- 服務相同數量的客戶;
- 有效監督員工;
- 工作之間的旅行;
- 新作品的報價;
- 維持商業合約;或
- 執行緊急或下班後的工作。
原告的個人勞動與營業收入之間的關聯越緊密,通常就越容易證明因果關係。
2. 製作同期財務記錄
原告應提供顯示事故前後企業表現的業務記錄來支持索賠。重要文件包括:
- 所得稅申報表;
- 業務活動報表;
- 損益表;
- 資產負債表;
- 向客戶開立的發票;
- 銀行對帳單;
- 工資記錄;
- 承包商發票;
- 客戶合約;
- 工作安排或名冊;
- 接受和拒絕的報價;
- 取消的合約;
- MYOB、Xero、QuickBooks 或其他會計報告;
- 顯示所做工作的日記;
- 客戶發送的有關可用性降低的簡訊或電子郵件;
- 替代勞動力的記錄;和
- 無法提供服務的廣告、推薦或查詢的證據。
法務會計師通常會要求相關事件前後幾年的所得稅申報表、財務報表和內部管理報告,以評估所聲稱的下降是否與事故有關。
簡單地說「事故發生後營業額下降」通常是不夠的。法庭想看看是否 淨利潤,而不僅僅是總收入下降,以及是否應考慮任何成本節約或替代勞動成本。
3.使用適當的比較期
有說服力的分析通常會比較事故發生前的合理時期與事故發生後的時期。在清潔業務中,這種比較應考慮:
- 季節性;
- 一次性合約;
- COVID-19 或其他市場幹擾;
- 客戶需求的變化;
- 員工人數的變化;
- 價格上漲或下降;
- 因與傷害無關的原因失去主要客戶;
- 新的競爭對手;
- 搬遷;
- 廣告的變化;
- 與事故無關的疾病或缺勤;和
- 正常的業務波動。
在歷史財務數據足夠可靠的情況下,可以採用「前後」法,但如果事故前和事故後受到不同外部環境的影響,則需要謹慎。
如果清潔業務是新的或沒有足夠的交易歷史,原告可能需要依賴可比較的業務數據、行業基准或因原告無法執行該工作而失去的實際合約或機會的證據。
4. 將醫療限制與利潤損失連結起來
財務證據應與醫學證據相符。僅僅證明損害和利潤減少是不夠的;原告必須將兩者聯繫起來。
原告應取得以下證據:
- 診斷;
- 功能限制;
- 工作能力;
- 原告可以履行的時間;
- 原告無法再執行的任務;
- 原告是否可以監督但不能進行實體清潔;
- 症狀是永久性的還是暫時性的;
- 原告是否可以進行治療或修改;
- 預後;
- 剩餘收入能力;和
- 原告喪失工作能力的描述是否與受傷情況相符。
在昆士蘭州的案件中,法院透過考慮原告受傷前的收入能力、受傷對工作能力的影響以及未來工作的可能性來評估經濟損失。上訴法院於 薩頓訴亨特 也說明了專家證據在評估賺錢能力是否持續受損時的重要性;如果證據不支持原告在特定日期後行為能力不會持續減少的結論,法院會增加未來經濟損失賠償金。
5. 區分總收入和個人淨損失
對自營原告來說,相關損失不一定是營業額下降的全部。分析應確定:
- 總收入損失;
- 避免開支;
- 產生的額外費用;
- 替代勞動成本;
- 原告是否繼續提取工資或利潤;
- 商業損失是否是原告自身勞動力的損失,還是更廣泛的商業因素造成的損失;
- 利潤是否保留在業務中;和
- 收入是否與配偶、公司、信託或合夥企業分割。
這種區別很重要,因為經濟損失的損害是針對賺錢能力的損害以及由此產生的財務後果。在 胡舍爾 v 胡舍爾高等法院強調,調查涉及的是,如果沒有這起事故,原告本來可以在勞動力中做什麼,以及原告可以支配哪些資金,同時考慮到未來的意外情況。
因此,如果原告的清潔業務利潤下降了 80,000 美元,並不自動意味著原告個人損失了 80,000 美元。證據必須表明,下降的哪一部分反映了原告喪失的能力,而不是不相關的業務支出、會計處理或其他實體所承擔的損失。
6. 解釋並排除不相關的業務因素
原告應該預料到保險公司會辯稱經濟衰退是由非傷害因素造成的。因此,原告的證據應在相關情況下說明:
- 是否有任何大客戶因與事故無關的原因而損失;
- 原告是否出於生活方式或家庭原因自願減少業務;
- 清潔需求是否普遍下滑;
- 事故發生前,生意是否已經開始下滑;
- 原告是否失去了員工或分包商;
- 是否有現金流或管理問題;
- 廣告是否停止;
- 原告是否提高價格並失去客戶;
- 業務是否受到 COVID-19 或其他外部幹擾的影響;
- 記錄是否顯示工作因受傷而被拒絕;和
- 原告是否可以透過僱用員工或分包商來減輕影響。
最有說服力的證據通常是同時代的。例如:
- 向客戶發送電子郵件表示原告因受傷無法參加;
- 客戶證據證明他們因原告無法聯繫而停止使用該業務;
- 顯示事故發生後工作時間減少的日記記錄;
- 顯示原告僱用替代清潔工的記錄;
- 事故發生後薪資或分包商費用增加;
- 由於原告缺乏身體能力而未追索的報價證據;
- 有證據表明原告之前親自完成了這項工作,並且無法透過替代該勞動來獲利。
7. 展示緩解措施和緩解成本
原告也應表現出合理的緩解措施。在清潔業務中,這可能包括:
- 僱用分包商;
- 使用臨時工;
- 減少體力勞動;
- 承擔更多的監督或行政職責;
- 將工作限制為較輕鬆的清潔工作;
- 更換設備;
- 減少工作之間的旅行;
- 調整工作時間;或
- 嘗試逐步重返工作崗位。
如果原告僱用了替代勞動力,則可以參考該勞動力的額外成本減去節省的工資或費用來提出索賠。如果受害者透過公司運營,則可能需要單獨考慮該公司是否有自己的索賠權,因為公司是一個獨特的法人實體,如果受害者無法提供服務,公司可能會蒙受損失。
然而,雇主或公司對服務損失的索賠受到限制。服務損失索賠通常僅限於直接因幹擾雇主獲得僱員服務的權利而產生的損失,通常是替代勞動力費用減去節省的工資;對收入或利潤損失的索賠更為有限,並且可能取決於受傷工人是否實際上是不可替代的。
8. 使用非專業證人證據
外行人證據可能很重要,特別是在小型清潔企業中,正式記錄可能無法捕捉所有失去的機會。有用的證人可能包括:
- 客戶;
- 員工;
- 分包商;
- 簿記員或會計師;
- 配偶或商業夥伴;
- 推薦人;
- 商業物業經理;
- 治療從業者;和
- 職能治療師。
他們的證據可能表明,在事故發生之前,原告親自完成了大部分創收工作,而事故發生後,原告無法維持相同的工作量。
9. 透過失去機會或評估性評估來應對不確定性
在難以準確計算的情況下,如果有證據證明確實存在經濟損失或喪失賺錢能力,原告仍可獲得賠償。昆士蘭州當局承認,只有在損失產生或可能產生財務損失的情況下,才會對喪失賺錢能力給予損害賠償。在 尼可斯訴柯蒂斯案,昆士蘭上訴法院承認在評估過去的經濟損失時考慮就業歷史和提高就業能力的努力的重要性。
同樣,在 薩頓訴亨特,法院承認經濟損失可能需要進行評估,特別是在原告的工作經驗和未來能力不確定的情況下。第 55 條 2003 年民事責任法 在無法精確計算收入損失的情況下,(昆士蘭州)可能相關,法院根據現有證據而不是數學確定性進行評估。
常見問題解答
我可以在昆士蘭州發生車禍後申請商業利潤損失嗎?
是的,但您需要證據證明您的事故相關傷害造成了損失或造成了損失。僅僅顯示事故發生後企業賺的錢減少了還不夠。
哪些文件有助於證明業務損失?
有用的文件包括報稅表、業務活動報表、損益表、發票、銀行對帳單、薪資記錄、承包商發票、客戶合約、日記、花名冊、報價和來自 Xero、MYOB 或 QuickBooks 的會計報告。
營業額損失與收入損失相同嗎?
不。營業額是企業收到的總資金。更重要的數字通常是扣除費用、節省成本、替代勞動力和業務結構後的淨利潤或個人收入。
如果我的生意在事故發生前就已經開始下滑怎麼辦?
保險公司可能會辯稱損失是由不相關的商業原因造成的。您可能需要財務、會計和證據來解釋事故是否造成了進一步的損失或降低了您維持或發展業務的能力。
我需要法務會計嗎?
在更複雜的商業損失索賠中,法務會計師可能會非常有幫助。他們可以將可能的「如果沒有」的業務狀況與事故後的實際表現進行比較,並考慮經濟衰退的其他可能原因。
如果我僱人來代替我怎麼辦?
如果更換人工成本是因您無法再自行完成工作而合理產生的,則可以支持索賠。計算還應考慮到節省的任何工資、開支或成本。
本文僅供一般法律教育之用,不應被視為法律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