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您可以根據以下幾種損害要求賠償 Civil Liability Act 2003 and Civil Liability Regulation 2014:-
- 一般損害
- 過去的特別損害加上利息
- 未來的特別損害
- 無償服務
- 過去的經濟損失加上利息和退休金損失;以及
- 未來的經濟損失加上退休金損失。
本文將簡要談談每項損害賠償的含義以及法院計算賠償金額的方法。
一般損害
‘一般損害’ 指的是賠償生活質量的損失,如疼痛和痛苦。根據 Civil Liability Act 2003一般損害是通過計算受傷程度指數 (ISV) 來計算的。在 ISV 系統下,所有列出的傷害都被分配一個介於 0 和 100 之間的點值,取決於傷害的嚴重程度,每個點值對應一個基本賠償金額。
過去的特別損害
這是指自事故日期以來您接受的任何醫療治療和康復服務的費用。
未來的特別損害
這指的是您可能需要為傷害繼續進行的未來醫療費用。在這方面,法院將考慮您的年齡、醫療史、專家意見和其他相關事項,以計算您未來醫療和康復費用的可能數額。
過去和未來的無償服務
只有在您滿足以下要求的情況下,才能賠償您在事故後收到的無償服務:-
- 服務是必要的;並且
- 只有在您在事故中受傷後才需要這些服務;並且
- 您已經接受或將要接受的服務必須每週至少 6 小時,持續至少 6 個月。
過去的經濟損失
這指的是因事故相關傷害而失去的收入。在評估您的過去經濟損失時,法院將考慮如果事故未發生,您本可以賺多少錢。您還可以根據事故後特定期間內的失去收入來索賠利息和退休金。
未來的經濟損失
這項損害賠償旨在賠償您未來的收入能力損失。例如,如果根據專家意見,由於事故造成的永久傷害,您將不適合以任何體力工作,則您有權根據這項損害賠償,因為您的未來工作機會將受到嚴重影響,由於無法從事體力勞動。
我們將在下一篇文章中探討索賠 CTP賠償的步驟 .